石油產品蒸餾試驗器是根據國家標準GB/T6536《石油產品蒸餾測定法》規定的要求設計制造的,適用于對天然汽油、車用汽油、航空汽油、噴汽燃料、特殊沸點的溶劑、石腦油、柴油、餾分燃料和相似的石油產品的蒸餾測定。
石油產品蒸餾試驗器的操作規程:
1、檢查儀器所處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,外殼必須處于良好的接地狀態。
2、打開包裝箱將儀器置于平穩的桌面上,儀器底部的四個“機腳”可適當微調儀器的平穩。
3、在控制箱后面的兩個冷凝水箱內加入適量的冷卻液。
4、為使低溫工作時冷凝管不致結冰,冷卻液用蒸餾水和精制食鹽配置成 4: 1 的溶 液,且需使精制食鹽充分溶解。
5、接通工作電源,調節蒸餾燒瓶和量筒的位置,打開“電源開關”,指示燈亮。并特別注意:調節“電壓調節旋鈕”,使電壓表讀數接近 0 伏。
6、按下相應控制箱面板上的“溫控開關”。按溫控儀上的“SET”鍵,正確設置試驗所需的冷凝溫度。如果冷凝水箱的設定溫度在室溫以下的,則需打開儀器側面的 制冷開關,并同時打開控制面板上與冷凝水箱相對應的制冷開關1或制冷開關2,使試驗溫度符合測試要求。 注:當某一冷凝水箱溫度設置值大于 40℃時,請勿打開對應控制面板上的制冷開關;若兩個冷凝水箱溫度設置值均大于 40℃時,請關閉儀器側面的制冷開關,關閉制冷壓縮機,以防儀器機件的損壞。
7、冷凝水箱的浴溫達到設定溫度后,調節“電壓調節旋鈕” ,調節電爐的加熱功率,控制升溫速度。
8、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 GB/T6536《石油產品蒸餾測定法》規定的要求,測定并記錄測試結果。
9、取出蒸餾燒瓶時,應將電爐高度調節旋鈕調到適當位置,避免蒸餾燒瓶支管損壞。
10、試驗結束后,應及時關閉電源,并擦洗干凈儀器的表面。